依「資料審查」及「口試」2種方式評定成績,擇優錄取。
甄試項目 |
錄取總成績佔分比例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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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試 |
資料審查 |
50% |
1.審查指定繳交資料。 2. 初試成績特優者,免複試逕行錄取。 |
複試 |
口試 |
50% |
初試通過者始得參加複試,並以口試為之。 |
※招生程序由校招生策略中心統籌進行,相關資訊請留意本校招策中心公告